南昌靈活就業人員可繳存住房公積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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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 : 大寶
發布 : 12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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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 (王琨 全媒體記者方維芳)12月8日,記者從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,南昌市近日發布《南昌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行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2024年2月1日起,南昌市靈活就業人員可參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業務的辦理和管理。 《辦法》所稱靈活就業人員,是指年滿16周歲未達法定退休年齡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來源,個人信用良好,以個體經營、非全日制、新業態等方式靈活就業的各類人員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,享受與單位繳存職工同等的個人所得稅減免等公共服務政策。